一、系統在充液前,其清潔度應符合規(guī)定。
二、所充液壓油(液)的規(guī)格、品種及特性等均應符合使用說明書的規(guī)定;充液時應多次開啟排氣口,把空氣排除干凈。
三、系統應進行壓力試驗。系統的油(液)馬達、伺服閥、比例閥、壓力傳感器、壓力繼電器和蓄能器等,均不得參與試壓。試壓時應先緩慢升壓到下表的規(guī)定值,保持壓力10min,然后降至公稱壓力,檢查焊縫、接口和密封處等,均不得有滲漏現象。
四、啟動液壓泵,進油(液)壓力應符合說明書的規(guī)定;泵進口油溫不得大于60℃,且不得低于15℃;過濾器不得吸入空氣,調整溢流閥(或調壓閥)應使壓力逐漸升高到工作壓力為止。升壓中應多次開啟系統放氣口將空氣排除。
五、應按說明書規(guī)定調整安全閥、保壓閥、壓力繼電器、控制閥、蓄能器和溢流閥等液壓元件,其工作性能應符合規(guī)定,且動作正確、靈敏和可靠。
六、液壓系統的活塞(柱塞)、滑塊、移動工作臺等驅動件(裝置),在規(guī)定的行程和速度范圍內,不應有振動、爬行和停滯現象;
換向和卸壓不得有不正常的沖擊現象。
七、系統的油(液)路應通暢。經上述調試后方可進行空負荷試運轉。